海关总署近日发出《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再制干酪等产品进口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相关要求的公告》(2022年第136号),表示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? 婴儿配方食品》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?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》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? 幼儿配方食品》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?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》及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? 浓缩乳制品》(以下统称新国标)将于近期陆续实施,为贯彻落实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外贸平稳发展,参照国际惯例以及中国的监管要求,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,就上述产品进口执行标准问题公告有关事项,包括:
最初发布于2023年1月11日 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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